《嗨,乔》

(美)本·奈哈特   作;  于 田   译

    乔刚满了16岁,脸色绯红,胳膊瘦长,走起路来大摇大摆。他的名声不怎么样。他习惯闷声不响,喜欢一个人看杂志,或者在老牌的爵士Rap派对上摇摇摆摆地跳舞。他跟“泰默里公园乡村节”里所有新来的瘾君子一样,把头发剪得短短的,只穿彪马牌的黑色仿麂皮鞋。
    这是劳动节的长周末,学校刚放学。乔回到家里,赶紧换衣服,想在妈下班回家之前溜出门去。他不喜欢星期五晚上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那样陪着她的就只有手机和书。其实他最不喜欢的还是告别时例行公事般的套路:她那个蜻蜓点水般快速的吻,还有关门时门闩“咔哒”一下在他背后锁上的声音。总之,乔就是不喜欢妈老是一个人呆着,她干嘛不去和老朋友聚聚呢?她老是在工作、工作——她在杜林医院的筹款办公室上班,每天就是跟大夫、科学家,还有各色大公司的老总们要钱、要钱。有时候她会开玩笑地说:“这差事都快把我的命给榨干了。”乔不喜欢听她这样说,因为他知道这根本不是玩笑,事实就是如此。他注意到尽管妈经常到城里“新奥尔良体育中心”那个天花板很高的舞厅里去健身,可她脸上、身上的皮肉还是在去年一年里松弛了下来,
    他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到处找那副只在家里才戴的眼镜。眼镜一定是埋在妈上回疯狂购物的成果底下了——地板上整整齐齐地摞着一叠叠唱片、一堆鞋盒子、一摞精装小说,封面上印着把头发染黑扮成杀手模样的欧洲女人。沙发上扔着胸罩、内裤、绸衬衣,还有四种不同的奶油色宽松女裤,上面的价码牌子都还没剪掉。
    “这些个玩意儿的价值在于……”乔还没说完就急着从走廊往洗手间跑去。
    乔只穿着内裤,弯腰站在脸盆前面。这是他的专用水池,贝壳型的,冷热水龙头分置。镜子挺高级,水汽不会停留在上面,还能把人变得比实际的好看些,它好像能让你和自己保持一点距离,不会在洗漱的时候产生被人监视的感觉。乔往毛巾上挤上点皂液,搓出些泡沫擦洗腋窝,然后涂上些除臭液,接下来再洗脸、刷牙。
    乔走进妈的卧室,那儿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现在她就要回家了,卧室就那样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等着她:“国王”尺码的大床铺得很平整,枕头上放着一条牛仔裤、一件洁白的T恤衫和几条洗净晾干的内裤。百叶窗帘把夏末的太阳阻挡在窗外,房间里挺凉爽。乔光着脚丫踩在木头地板上,他觉得这样很受用。他跳上衣橱旁边的医用磅秤,瞥一眼指针,一百二十磅。不错,他告诉自己,这就叫做精悍干练。
    乔把妈的房门关上,走进自己的卧室。这是整套宅子里最小的一间,比洗手间还要小,躺下睡觉的时候两手一伸,就能碰到两边的墙壁——他就中意这一点。每逢周末的早晨,妈会早早到屋里来叫醒他,然后娘俩一起在后院消磨整个上午。他们通常坐在那个小石头园子里的石凳上,喝掉一大罐橙汁,然后乔会进屋做一壶冰茶,把喉咙里粘乎乎的味道清除干净。这样两人会同时产生一种错觉:在刚刚过去的那忙忙碌碌的一星期里,他们就一直这样在一起。他们可以很长时间不说话,静静的,伸直裸着的双脚,把它们搁在让露水浸湿的草地上,看着太阳一节一节升到中天去,心里非常满足。
    现在乔走向他那两只齐胸高的索尼喇叭,其中一只里面藏着他的货——顶高级的“烟草”,是从甘思维尔进过来卖给他朋友的。乔把喇叭拉开,打开一个塑料袋,深深地嗅一嗅那“草药”——既甜蜜醉人又让心凭空生出一丝恐怖。他拿出一点点,很快卷了起来。该跟跟潮流的趟了,他想。他点燃烟卷,把自己往床上一扔。用不着费劲打开收音机,音乐自动如约而至——仿佛它本来就躲在烟卷里休眠,而现在,它唱起来了,你听——“钢蹦袋子,一只钢蹦袋子……”
    乔的头脑渐渐麻木了,他看着自己的手,那上面伤痕累累。伤疤蔓延到他的腿上、脚上。每块疤都是骑山地自行车逞能的证明。只有一块是个例外,那是在费兹罗依岛海边的珊瑚礁上碰出来的。他们是去年圣诞节去的大障礁,三个人一起去的,那是在爸去世之前。他们把爸的轮椅推到了珊瑚海边上。“一片绿牛奶似的海。”爸就是这么形容的。乔和妈乘风破浪,迎着潮水潜到水下,捕捉海浪,比试速度,还浮水玩。他们尽兴以后,就上岸贴在爸的身边。三个人依偎在一起,任身上的海水一直流到爸晒得黝黑的腿上、肩膀上。爸说:“噢,真痛快。”

    这会儿,乔听见邮车停在外面的声音。星期五是来杂志的日子,他从床上跳起来,往身上喷了点莱苏水,锁上房门,三步并做两步跑上汽车道。邮箱在汽车道外端的一堆粉红色的圆石头上面。乔用脚趾头把邮箱门掀开,留下帐单和信,只抽出新的一期《时尚》,就在人行道边上坐下来。他决定就在这儿等人来接他去廓特——每个星期五晚上他都到那地方去,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乔把杂志搁在光腿上,目光牢牢锁定封面。这一期的封面模特儿是乔的天使。她叫林达,从她眼睛里透露的猫样的神情能帮助你遗忘生命里任何糟糕的境遇。乔留意她已经五年了。她曾经对去采访她的记者说过,她一辈子最想做的事就是成为模特儿,也就是说她既不想做演员,也不想当歌星,更不会琢磨着去政界混。她也不愿意跟人絮叨她正在做的慈善事业什么的。她跟她妈妈的日常谈话都是模特儿的事——因为那是她的工作。
    在杂志的封面上,林达坐在草地上,穿着件葡萄色天鹅绒连衣裙,胸部被包裹得极有韵致。她头上最淡的那几缕头发映着阳光,呈现出可乐倾到进装满冰块的玻璃杯的那种颜色。乔想起了他在尼德兰艺术课上喜欢的那些老派的荷兰风俗画。那种画的背景通常偏暗,例如使用墨黑的云,透着珐琅般的质地,为的是衬托出人物头发的光亮,还有那发光的蜜色发卡和盘成结的蓝珍珠。
    他注视着林达的眼睛,想模仿她的微笑。他把两个膝盖并拢,用手掌把腿上的汗毛往下摞,好像在拉平一条裙子。这时他注意到了封面下方印着的一行小字:“恋爱中的林达·伊凡吉利斯塔。”他马上翻到目录那页,只觉得他的手指和书页之间的界限正在消失。找着了!他翻过斯蒂文·迈索那些深色的照片,马上停了下来。林达的照片占了两整页,她穿一件灰色球衫,躺在一张撒满晨光的毯子上,上面是她的男友凯尔,他是电视剧《双峰》里的演员。他们俩在张着嘴接吻,她用手轻轻托着他的脖子,手上的指甲修得短短的,上过指甲油。
    “加油,林达。”乔挺开心,他往后躺倒在汽车道上,把杂志搁在胸口。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从隔壁一幢房子里涌过来,那是乔的前任伙伴艾尔·塞姆的家。音乐是一首迈寇·博腾的歌,那唱法活像发声音的人刚服过了灌肠剂似的。乔跟着音乐用嘲讽的腔调气汹汹地吼了一句:“没有什么能慰藉一颗破碎的心,只有时间、爱情和温柔——”

    只有艾尔·塞姆那样的人才会放这样的狗屎歌!乔简直不能相信自己曾经爱上过那家伙。以前一到下午他们就会在一起,听艾尔的哥哥最喜欢的八十年代的唱片,像“一群海鸥”、“面容”什么的。那时候的歌手浓装艳抹,把头发往上梳弄成阔佬模样的发卷,还装饰上银光闪闪的玩意。可那些歌在乔听来起码还像是歌,是被湿润的、闪着光的琴键托起来的让人充满向往的歌声:“紫外射线、无线电波、电子通讯……”
    差不多四年前,十月里一个温暖的午后,妈带乔和艾尔一起到“在黑暗中尖声惊叫”去玩。那是在两个既被隔离又连在一起的谷仓里做出来的鬼屋,地点在密西西比河对面的阿尔及尔。站在停车场上指挥交通和收费的家伙从头到脚穿着金黄色制服,让你在一份“若有伤害责任自负”的表格上签字。天气暖和得像夏天一样,暮色将至气温还是74度(华氏),乔和艾尔穿着一式一样的苏格兰格子棉布短裤,一模一样的蹩脚做工。
    “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电影?”妈一边弯腰伏在野餐桌上签她的名字,一边发问。尽管乔早就提醒过她,她还是穿着一身隆重的黑色长裙来了。
    乔第一个进到鬼屋里去。得四肢着地才能爬进那个洞口。艾尔跟在乔后面,妈跟在最后,她的膝盖让连衣裙给缠住了,爬起来很不方便。洞的另一头有一架梯子,乔爬上去到了第二层,四周漆黑一团,凭感觉好象是间中等大小的房间,在另一头的出口地方有只小灯一灭一闪,指示着下一间屋的存在。乔摸了过去,艾尔和妈也跟在后头。
    “我还以为是个电影呢——”妈说,他们都笑了。黑暗里有人抚摩了一下乔的肩膀。
    乔惊叫起来:“艾尔,你这样可没劲啦啊!”
    “我什么都没干,”艾尔小声说。
    “有人碰我,”妈说,“快跑!”
    乔用胳臂挡在前面护着自己,快步穿过黑屋子,跑进隔壁的房间。那儿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漆成了一方方的黑白格子,跟棋盘似的。在闪烁的灯光下全变了形。乔看一眼旁边的妈,笑起来,妈壮着胆子也冲他笑一笑。走在乔前头的一群孩子想到房间的另一边去,却怎么也没法保持正常姿势走直线过去:地板是个尖尖的金字塔,你一接近那尖顶就会往后滑。乔朝旁边一看,妈身后的墙在动,有个满脸刷得惨白、穿着棋盘样格子衣服的男人,在随着墙一起滑动。他正伸出手要去碰妈,乔赶紧抓住妈的手,把她拉进了下一个房间。
    下一个房间是一片丛林,让人神经更加紧张。鸟类的喧嚣和猴子的厉笑交织在一起,震耳欲聋——这声音是从录音机里放出来的。妈一觅到紧急出口,就赶紧溜了出去,消失了。乔听到她的叫声:“我还以为是个电影呢!”房间的地板是用泡沫橡皮做的,地上有很多装着轮子到处乱滚的路障。艾尔牵住乔的手。一棵看上去是紫色的棕榈树后面,有一只猩猩注视着他们俩。
    艾尔分辨得出路障和平地的不同,可乔却看不出来,他只能瞅清楚泡沫橡皮上画着的叶子——它们闪着荧光。艾尔每次看到路障都叫一声:“跳!”
    艾尔的手温暖而湿润,拉着它们感觉真是奇妙。躲避最后一个路障时乔绊了一跤,把艾尔也带倒了。他们就坐着一步步挪到墙跟边,乔的头顶着那个肇事的路障,艾尔把头靠在乔的胸口上。他们就这样坐着,看别人的衬衫和牛仔裤在光照下飞舞闪动乱作一团,听着人家一阵又一阵的尖叫和大笑。
    艾尔碰了碰乔的脸,说:“我喜欢你。”
    乔说:“我对你,不止是喜欢。”
    “那是什么?”
    他们的声音停留在两张脸之间的空白地带,乔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落泪了。“比喜欢任何东西都更强烈。在学校,我成天都想着你。”鸟语重又喧嚣,猩猩开始走动,旋急这一切又停止了。
    “伙计,你刚才那话让我感觉好极了。”艾尔答道,“再说一遍。”
    接下来就是吻。
    现在,躺在他家的汽车道上,乔被冻地浑身抖了一下,他闭上眼睛。对那天的回忆,带着一种不舒适的直觉——属于生理上的厌恶。乔在心里说,艾尔·塞姆说话一点都不作数。艾尔·塞姆只是个软心肠的怪物,说话像吹泡泡,根本不上心。那以后他碰到的五、六个家伙也都是这样,全是狗屎。乔又想,也许是我自己还没用心思去试。今晚我要跟在德卡特街上碰到的每一个人都聊聊,对,就冲上去先来个自我介绍再说。乔的头在一堆石头和割下来的草上面动了动,然后他就睡着了。
    乔被汽车响亮的喇叭声给吵醒了。他猛力睁开眼睛,把头略微抬起,想看看来的是谁。是辆高级车,阳光照在车身上亮得耀眼,乔看不清车子的颜色。是哪个朋友的还是家里的?他又把头放平,闭上眼睛。
    车开上了汽车道,停在他身边,轰轰地响了一阵,然后静了下来。
    车门开了,稍倾,妈的声音响起来:“醒醒,我回来了。“
    “嗨——”乔应声。
    妈从车门边绕过来,低跟鞋的鞋底与路上的碎石摩擦着。她来到邮箱边上乔躺着的地方,蹲下来。“今晚去哪儿?“
    “跟朋友出去。“
    “好吧,我不问了。”她在地上坐下,伸手把贴在膝上的柠檬色棉布裙子拉拉挺。
    “我说了我要跟朋友出去。”
    “我说了我不问了。”
    乔挣扎着欠起身,用一只胳膊肘撑起身体。他看看妈的鞋、丝袜、裙子,还有她那骨节突出的手和全是斑点的臂膀——那些斑点是被周末长时间的日光浴给活活晒出来的。他明白她为什么喜欢让太阳把那么多热量浇注到头上——当热气倾泻而至,思想旋急被挤走——他自己也喜欢这样。那感觉就像你在后院里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把一杯冰茶灌进自己的喉咙。
    乔感觉到她累了。今天是星期五。漫长的一星期过去了。他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脸边。那脸上的皮肤很柔软,汽车里的空调把它吹得凉凉的。“跟我一起呆上会儿,”他说,“就在这里呆一会儿。”
    她歪了一下头,把他的手夹在她的脸庞和肩膀之间。“说些什么吧,”她说,“谢谢你。”

    (1994年)

    刊于《外国文艺》2003年第1期



译 后 记

    本·奈哈特(Ben Neihart),美国小说家。在佛罗里达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开斯特长大,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南密西西比大学的作家中心受教育。他有许多短篇小说发表在《纽约客》等杂志上。长篇小说《嗨,乔》于1996由西蒙和舒斯特出版社出版。

    翻译《嗨,乔》时,我把 Billie Holiday 的“I'm A Fool To Want You”调到循环键,任其反复在耳边吟唱。最初只觉得作者的文脉和 Holiday 的歌声有相通之处,渐渐进入状态后,我发现文字和歌吟在意境上如此匹配,简直天衣无缝。这个短篇《嗨,乔》是作者同名长篇处女作的一个片段。长篇小说《嗨,乔》以新奥尔良州为背景,写16岁的同性恋男孩乔一天的际遇。这是一个少年尤里西斯必须直面的一对矛盾体:贫乏的现实和绝望的白日梦。这段文字里包容了一个少年注定有始无终的爱欲,因为它的对象是:自己的母亲、素不相识的封面模特、同性朋友。我总觉得有能力真心爱上亲人、陌生人和同性的人,除了基因先天性的决定以外,还比“正常人”多一分天真——非功利又浑然不自察,而这种天真“病”的根源在于一种强烈的预感,预感那最终会如期而至的毁灭。潜伏在少年乔心中的兽性不断涌动着,其中撕心裂肺的痛苦被作者用细腻的文笔隐藏起来,行文间又充盈着对比、照应和隐喻,比如乔在“黑暗中的惊声尖叫”里因为辨不出路障和道路的区别而摔倒——心理和生理往往有相同的盲点,乔注定要和那些走阳关大道的同龄人分道扬镳。而他自己的路,不是突如其来的毁灭就是漫无目的地燃烧。

       译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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