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痛苦起舞,为娱乐尖叫

孙孟晋

    一个伟大的黑人音乐家如果在上个世纪70年代依然活跃在舞台上,那么他一生必定踏过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反抗与愤怒,娱乐与放浪。

    当73岁的詹姆斯·布朗走的那个时辰,我正和家人去父亲的墓地扫墓,我的父亲也是73岁那年走的。我不知道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冥冥之中的关联,我居然看了两场这个巨星的现场,一次是在两年前的英国格拉斯哥伯里音乐节上,一次是在今年二月的上海。

    这两场音乐会都让我叹息——一代神奇人物不再。我几乎听到一个哭泣的内心在舞台上欢欣地手舞足蹈,他的著名的尖叫方式成了娱乐的噱头,他的福音歌曲尽管依然动人,但回荡在屋顶或天空的是时间的残酷。他真的走了,不知道他带走的是对财富的强烈需求,还是年幼时那道永不弥合的创口。

    说他是灵歌的教父,也许会有一点争议。但说他是70年代以后黑人流行音乐的上帝,不会有人反对的。疯克、R&B……乃至黑人骄傲地抬起头后的任何娱乐手段。这个带点夸张的激情万岁的黑人歌手,在他身后的阴影里留下了虚空与自白的追求。他早年的歌唱生涯坐落着一个放射台,除了“让我尖叫”的喷发,就是向苍天要回平等与自由。他后期的艺术建造了一个娱乐之都,所有人都把他看作是——“娱乐先生”。但大家明白,对于詹姆斯·布朗来说,这之间的鸿沟是不存在的。因为他的生平注解了他的音乐每一个小节,他的微笑注解了他的每一根痛苦的神经。

    他曾经很恨他的母亲,并在二十多岁之前永无悔意地不相信任何人——理由是连母亲都不能相信。他把富人的钱偷给穷人,为此在8岁到16岁之间,在监狱里度过了整整八年。我不能区分他的灵歌的爆发和他的福音歌曲的低沉之间,那种其实本质很接近的东西——心灵的颤动有没有过滤过。他是让挣扎的火焰放在了野地里,而后围着它起舞。

    他曾经对人回忆说,还记得他母亲在他四岁那年离开小木屋时的景象。“这个孩子归你养”,他母亲对父亲扔下这句话后就消失了20多年。小时候,做伐木工人的父亲把他扔给了并不诗意、反而很孤单的树林。一个人,永远的一个人,若干年后他把这种体验写进了《Doodle Bug》里。罪恶的是,不久他的父亲被征召进入美国二战时的海军部队,他彻底成了弃儿。他为大兵跳舞,然后获得5美金去贴补身后的18个人——他被寄养在同样贫困无比的姑妈家。

    他的伟大的舞姿来自糊口,他的“恶习”来自姑妈开的一个赌场,詹姆斯·布朗日后却说:“那是救赎的地方”。这个乔治亚的某个地方已经被命名为詹姆斯·布朗街。

    他的传奇的一生,一定会像雷·查尔斯那样被拍成传记片,就像我只断开了他生平的这一段来叙述他的音乐内涵。如果你再次去聆听那句——“我想尖叫”,就不会计较这是娱乐还是战斗。

    他把血献给了爱,他把骨头献给了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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