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帝到平民,克莱普顿走通了人生
孙孟晋
在自己的音乐里发痴到泪流满面的,世上黑人居多。但老泪纵横的,恐怕首先要数白人——艾力克·克莱普顿了。他的歌被人提及最多的,不是“Tears In Heaven”,就是“Layla”,一首是丧子悲歌,一首是求爱情歌。也算不了多么不公平,克莱普顿音乐的精华皆在重新演绎布鲁斯上面。
就像布鲁斯随着岁月的逝走,只留下了淳朴的发音和含混的唱腔,以及一点点对生命的感激。歌者必然慢慢磨掉浮躁和骚动。
我想克莱普顿能活到今天,是注定要见证什么的。他没有像吉米·亨德利克斯那样燃烧掉生命,也没有像彼得·格林那样不适合更替的时代,他后面的音乐生涯就是在流行和布鲁斯之间穿梭,宛如一个在唱片里走钢丝的智者。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曾经有过一份经典的评选——摇滚7大吉他手。因为在嬉皮精神弥漫的时代,人们除了对主唱(有一大半是乐队灵魂)顶礼膜拜以外,发现主音吉他手那长长的Solo能为他们的迷幻生涯提供一张睡床。克莱普顿大约在这7个人里面排位三四名之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乃后出的枭雄,在舞台上不可一世,曾经逼得七大之一、“谁人”乐队的汤谢德只能靠摔坏吉他吸引观众,汤谢德和克莱普顿当年都在采访中对吉米表示了恐惧。另一个排位在前面的是“齐伯林飞艇”的吉米·佩吉,下面就应该是克莱普顿了。进入这份名单已经是莫大的荣幸,像“感恩而死”的杰瑞·加西亚连末座都陪不上。而其中早逝的,成瘾君子不能自拔的,跟不上时代流行的,不在少数。惟有克莱普顿和桑塔纳两人几度重卷流行风。
再看当年英国摇滚,克莱普顿属于挤在夹层之中的,第一波英伦摇滚如“披头士”、“滚石”都把摇滚的发源地美国都征服了,伦敦摇滚不姓“披”、不姓“滚”者,难以再见光明,当年列侬跑到“平克·弗洛依德”地下演唱会去的时候,俨然像皇帝光临。克莱普顿新近在采访里号称从来没有喜欢过“披头士”和“滚石”的音乐。60年代中期,有两支白人布鲁斯非常重要,一支是“新兵”,一支是John Mayall个人的,而克莱普顿的发迹就在这两支别人领导的乐队中。
克莱普顿自组的乐队“奶油”,在我看来是他个人音乐上最有冲击力的一个阶段。而短命的“Blind Faith”和“Derek & Dominos”尽管阵容豪华,但并不能在摇滚史上大写特写。
布鲁斯才是这个人血液里真正的一份激情。
即使是新近的唱片《Sessions For Robert J》里,克莱普顿依然表现出非常有力的一面。说起克莱普顿,总有人赋予他“绅士”称号,好像他是在苟且生存一般,这多少有点对他误解。命运总是在克莱普顿的生命里反弹,他好像又回到了年轻岁月,但成熟的嗓音里有孩儿不会有的洗练。摇摆与沉湎,曾经是他的生活写照。但我更愿意相信克莱普顿活到老唱到老、弹到老,是为了奔向黑人音乐的骨子里去,最终树立布鲁斯最后的里程碑。
你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发生的一切,有什么不曾相处的遗憾吗?那么,这个62岁的老家伙一定会告诉你,一切皆为过眼烟云,把激情与幻想留住的惟一方式是:在内心对音乐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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