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群像》(节选 2)

孙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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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烦不烦?一开电视,就是这句话。”此刻,小玉不在,不然的话,紧跟着就会来这么一句。
   
    他想到上海在电视里变化着,而不是在一本书里。这也就是说,他为自己引伸到,上海的形象在变,而关于上海的陈述却没有变。怀旧,他随便为上海选了一个崭新的词。
   
    他隔着内裤挠了挠自己的私处。他的动作是下意识的,而他的意识里出现的是内裤的牌子。小玉是多么爱我啊!不说你也知道,内裤是小玉送的。她对内裤是多么内行啊!小玉是他的未婚妻,未婚妻可是一个老词。
   
    盖茨用遥控器将电视节目搜索了一遍,然后,选择了一场不知是直播还是重播的NBA球赛上,还没等看清谁在比赛,他就起身去床上打开了手提电脑。
   
    这时,地上的电话响了起来。一个浑厚的、邪恶的、礼貌的声音冒了出来:“这里是小玉家吗?”
   
    “可以这么说吧。”盖茨看见巴特利凶狠的脸。
   
    “那么你就是盖先生了?”
   
    “我是盖茨,但是我不姓盖。”
   
    “也许这个字应该念GE。”
   
    “我不知道,也许它应该念GE。”
   
    “啊,我懂了。你是一个外国人。”乔丹远投三分中的。他笑了。
   
    “笑话!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不是外国人,盖茨只不过是一个外国名字。”
   
    “你们这些白领,好象每个人都有一个外国名字.”
   
    “凭什么说我是白领。你是谁?”
   
    电话里的人不依不饶:“在我看来,这都是绰号.就像一个外国人叫大山,你认为这不是绰号吗?”
   
    “你到底有什么事情?”他觉得盖茨听起来确实象个绰号.
   
    “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那好吧,你是谁?”
   
    “好!我要找的就是那个名字叫盖茨的人。”
   
    他的预感应验了。
   
   
    多么艺术而又恐怖的开篇,就像一堆狗屎,让你甩也甩不掉。我和胡心一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他关心的是什么呢?或者说他看上去在关心什么?你知道吗?
   
    “怎样使这美丽的城市和我的肮脏的文字获得和解?”他现在说话很绕。
   
    “你心里想的正相反吧?”我说。
   
    “我的每一个叙述都指向它的反义。”
   
    “这样你不觉得累吗?”
   
    “很累!--但是值得。”他有力而迟疑地说。
   
    你看出来他病得不轻吧?
   
   
    来看在温泉的那一段。马小姐的第一人称自白:
   
    “雨就这么一直不停地下着,已经超过了我所能忍受的极限,原来希望的潮湿和凉意,已经变成了对肌肤的折磨。这雨好像会无休无止的下下去。
   
    我已经忘了是第几天了,手术以后,我已无心去欣赏雨中的景色,我从上海带来的雨伞还放在旅行箱里,我会把它再带回上海的家中,但是放在哪儿呢?安置它的地方已经不存在了,或者干脆把它扔了,就像把自己在随便什么地方给扔了一样。除了我自己,没有人会费心要把我找回来的。但是我会一直跟着自己,没法彻底把自己给丢了。(吃惊吧?他钻到了一个女人的体内。)
   
    我起身走到窗前,看着窗台上的那只青瓷花瓶,这是他的遗物,在上海的地摊上买来的,他一直带在身边,居然从未损坏过。花瓶里灌满了水,一尘不染,但是没有鲜花,只是一只空瓶子而已。
   
    窗外的街景在雨中显得比上海的雨天要干净一些,我从窗边往后退了一步,(开始退回到一个业余作者。)除去上身的纹胸,看着窗户上自己扁平的胸部,这个模糊的身影是不容易被忽视的,如此安静地注视着自己,依然无法使我平静。
   
    我喜欢在房间里裸露着身体来回走动,抽烟,想事情,并且最终使自己兴奋起来。但是,此刻我想起的都是一些陌生的身体和面孔。我试图回忆我初恋时的一些事情,但是,那张脸,那种神情,都已经无处可寻。
   
    我所渴望的旅行终于实现,但是隐身其后的另一个愿望也随之冒了出来,我想对着窗户上的那个人把它大声说出来,她希望有人会听见,但是谁会听见呢?”(接近一个状态比较差的职业作家。)
   
    紧接着转到了电影院。
   
    “我已经忘记了正在放映的那部电影,我依稀记得它的名字,一部新上映的日本电影,但是电影说的是什么,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
   
    电影院里的灯光一暗下来,我就开始无声地哭了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冒雨跑到电影院里来,我知道我并不想看电影,我也许是想到一个黑暗但又安全的地方一个人哭上一顿。我知道自己确实在哭,因为有一只手在抚摸我的手臂。
   
    那是有人想安抚我。他并不想让我停止哭泣,他不知道我为了什么在哭,他的抚摸甚至表明他并不关心这一点,但是他令我平静地哭着,使我享受着哭泣。
   
    我用眼睛的余光朝侧面的黑暗中扫了一下,那人也朝我转过脸来,他面无表情的注视着我。那是一张柔和的脸,双眼明亮,深陷在眉骨之下。此刻,我才意识到,我是在东京,外面在下雨,在放映机投射出的光线之下,他的手是潮湿的。”
   
    东京的雨天可真是够湿的。你还能对胡心一说什么呢?
   
    在《谁知道这个地址》一章里,胡心一扮作高尔基写道:“这本书是写给毫不知情的人看的,这是一个承诺,她必须为了他放弃一自己的原则,多少年来她已经放弃了无数的东西,微弱的幻想、嗅觉、爱、快感、仁慈、期待、事物的韵律,还有别的什么暂时她没有想到的东西。这一次她将把他彻底放弃。做完这一切之后,她会回到她每天的工作中去,安心拆她的烟囱。(多么奇怪的意象!)
   
    当人们读到这本书,当什么人在上海市区的天空中看不到任何巨型烟囱时,那就是她最为宽慰的时刻。她所能做的微小的贡献不过如此。
   
    如果她说她还没有忘记安的美人尖下那眉间的微笑和她的散光的凝视,那是因为这些对她个人还具有若干中等的价值,这是小我能够在私下里发扬光大的唯一时刻。人在中年还能含有一丝青春式的冲动已经是十分奇怪的事情了,她就把这看成是岁月岸边的一股洄流罢了,不必太跟自己的年龄过不去,还有,写作的益处就是让你能象个隐形人一样无处不在,饶舌、吵闹、叫喊,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妙处。(他说的她像我吗?)
   
    支配着她写作的另一个念头,一个反向的意念,是不断地延迟这一写作,她一直隐约觉得,这本书应该再晚些年写成出版,那时才是最恰当的时候,它将包含更多神经末梢类的东西,更能唤起人们阅读的兴趣,以她的叙述使上海享有乡村式的开阔远景和异想天开般的奇谈。
   
    但是,魔力已经远离上海这个地方太久了,这个密度稀疏的地方--她说的当然不是人口,需要这样一本书已经太久了,她不得不挑战她的计划,和她的缓慢的天性暂时告别。
   
    她第一次和他面对面的交谈是在她第一次见到他的十年以后,哦,时间!她所错失的唯一的东西?
   
    她的美是他熟悉的,她冷漠的面貌中有着无法掩饰的无知似的仁慈,她的笑容酷似他的母亲,她时常沉思这十年对他意味着什么,是什么使她无所事事地期待他的出现?包括当她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经历着的愚蠢透顶的恋情。
   
    那时的上海是有魔力的,但她那时是个瞎子,所有猥琐的形象都被他视作一个萨特、贝克特以及庞德的综合体。而且,非常不幸的是,那时她是以自我贬抑的形象自慰的。她那时的墓志铭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被其他任何一个人所取代。真不知道这见鬼的话是从什么人嘴里说出来的。
   
    那个年代,一度是她时常回忆的对象,而今天,它正从她的脑海中逐渐地清除出去,那个曾经令她痛苦惋惜的年代,那段她曾经认为影响了她一生的时光,(此刻,她正试图否认这一点。)在今天看来,一直散发着上海阴沟的恶臭,而在当初,他闻到的却是苹果般的处女肌肤的芬芳。这只香甜清脆的苹果在他的记忆中腐烂了。十年!它确实也应该腐烂了。
   
    一个圣诞夜,(为了使这本书具有中国气派,他多么希望那是个农历腊月三十的夜啊!)在上海美术馆的台阶上,(噢,如今它已经被拆掉了。)在一大堆热情而又冻得够呛的艺术家中间,她朝他微笑着,带着一丝少女的羞涩,她的肤色是如此的幽暗,以至他在夜晚的寒风中无法看清她面部的轮廓。
   
    模糊的黑色象征着什么呢?后来他知道那象征着在她背后站着的一个高个子美裔日本黑人。
   
    她就是靠这么瞎联系想象这个世界的,而且不顾权威人士的反对,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是象征物。但是,她并不是在冲着他微笑,当时她正热切思慕着的是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和他的冒着热气的委琐形象毫不相干的人。
   
    许多年以后,(这话你听着耳熟吗?反正我是挺熟的。)这两个人分别坐着新干线,从大阪和京都跑到东京去叙旧,他们在涩谷的一家电影院观赏了《失乐园》,然后一起买了车票,各自回到自己的日本丈夫和日本妻子的家里。
   
    当胡心一以多重的捉刀人的形象出现时,比较接近他在我心中的模样。他的胡说八道也比较顺畅,他甚至渲染说,人们时常会有这样的幻觉,我从我们将要拆除的烟囱上腾身跃起,沐浴着烟尘和微风,无知无觉地降临地面。写得不错,但是非常恶毒。
   
    在《对面的那座桥》一章里,他顺着烟囱这一形象,拐入了一个在工人区里盘踞着的另类形象的描绘。
   
    “他走上栈桥,出了那夹在港区中间的码头,路灯在这一带被安装的非常高,光线昏黄而黯淡。他在风中走了几步,几个下班的工人骑着自行车从他身边掠过。马路上冷清下来,使一处坏了的路灯留下的黑暗更加浓重。(他真是使自己变成了一个工人作家了吗?)
   
    一处仓库门前堆着的碎石,已从人行道上倾撒到马路中间。一对套着港务局棉袄的年轻人在碎石上无声地簇拥着。远处,在一个丁字路口,已经可以看到街面房子的灯光。”
   
    (那个怪人出现了。幽灵一般,他的叙述开始偏离了工人。)
   
    他跛着脚,右手拄着那根深褐色的酸枝木拐杖,那手柄上饰有长胡须的寿星佬的手杖,这是他的爱物,另一个人遗留在世间的信物。
   
    他目光炯炯的样子,使他手中似有权杖,或者如一个匿名的刺客,手中提着带剑的手杖。(你不认为他是在影射出国之前的你吗?)
   
    他在雨中行走的缓慢姿态,是那些年中,你在这一带经常可以看到的街头景象,他喜欢在细雨中散步,更甚于他喜欢在窗前寻思院中的树影--那个杂树丛生的,有着弯曲斑驳的水泥路的院子--他记得小时候,父亲在院内小便,第二天早上,他会起来看看小便处有没有蚂蚁在聚集。
   
    蚂蚁在聚集,但是父亲已辞世多年。
   
    那时候,在孩子们中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他喜爱自己跛脚行走的形象,他欣赏自己是个伤残者,他喜欢行走时微微倾斜的扭曲形象。
   
    使用手杖使他变得具有个人风格,而伤残使他成了孩子们的偶像。孩子们对一种微微破败的、有细微裂纹的、仿佛轻微受创的生活怀抱着莫名的迷恋,每当他们见他走过时,总会频频回首,目送他远去,对他一瘸一拐消失在路口的倔强身影满含着敬畏和憧憬。
   
    这种混杂的风格的急速转变,一直在提醒我对环境和人物之间的那种扭曲的关系。下面是一段可疑的对话:
   
    “你要记住我。”
   
    “什么?”
   
    “记住我这条腿。”
   
    “我什么都不会忘记。”
   
    参加对话的另一个人,第一次出现时是这样的:“那姑娘在窗前擦洗身体,她用劲时,仿佛生气似的噘着嘴,她忽然意识到他在看她时,会微笑着向他送去她那似有若无的一瞥。她的黑边眼镜放在窗台上,那灰色的泡泡沙条纹窗帘(呵呵,窗帘。)不时在眼镜上拂过。在春天的下午,柳树的枝条,香樟树那暗绿的拇指形的树叶,都在向她送来斑驳的光影,植物的苦香在风中摆动。在她侧身的一瞬间,他的目光掠过她的下体,她无私地向
    他敞开着。
   
    她是害羞的,她会因为害羞而着急地哭起来,但是现在没有,她再也不会哭了,她带着害羞的神情长眠于一处无名的土丘,她的辩子扎得紧紧的。但是他一直会听到她的哭声。这令他哀伤,不是那哭声,而是他的幻听。
   
    (终于出现了死亡的意象。)
   
    他在这个城市中出生,在这个城市中受伤致残,在这个城市中过着公开而又隐秘的生活,在孩子们口中变成一个有魅力的、不可接近的人。一则由流言镶嵌的传奇。他在内心向往着遗忘,他希望自己不曾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但是他没有想到,有一天,连这一点他也会忘记。
   
    在实际生活中,关于胡心一的流言是他变成了一个同性恋。
   
    这个乔装改扮,跳来跳去的家伙,最后又假冒高尔基跑了出来。这一次,他改用第一人称:
   
    “我不想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我用其他人称尝试了许多次,但是最终都写放弃了。我担心什么呢?我知道我担心的不是叙事方式,而是某种禁忌。我觉得自己真是可笑。一个作者开始担心某种禁忌,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么?原来想给这个故事取名为《我此生所爱的妓女》,而不是文雅的《浮世之爱》,还是所谓的禁忌使我最终选择了后者。实际上,前者已经够文雅的了。
   
    但是如今她已经死了,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一个隐秘的、《茶花女》式的故事。我又担心这个故事被看作是一部仿作。可是我本来不就是想要写一篇戏仿之作吗?像古希腊人说的(容我掉一下书袋):佯装无知者。连书名都像是在向哪位大师致敬。这是我要做的事情吗?写作?她说,“你连爱上我都像是在模仿什么人。”她认为爱她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我。“你早就废掉了,你已经死了。你还写个什么劲?我在和一个死人恋爱,这够为难我的了。”
   
    (我不记得我说过这话呀,但是从口吻看,倒很像是我。)
   
    “这个我知道,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不是没有爱,而是没有爱的能力。在这个故事里,我是够愚蠢的,我闻到的都是杂碎和下水的味道。说实话,我不知道什么是对她爱,或者说妓女之爱。这样写,不知道是在亵渎我对她的感情还是在亵渎她?在感情上我可能确实是个废物。”
   
    难道他非把我比作是个妓女才痛快吗?让我们从他虚构的日常生活中找找原因。
   
    “我每天是这样过的,”他是这样写的,“我从某人那儿拿了一万块钱的定金,要在两个星期内写出一个电影剧本的提纲来,因为他许诺,在这之后是一份一万美金的合同。我仿佛已经看见他身后站着的那个肥硕的台湾投资者。这对我来说可是一个大数目,而大的数目往往使我这样的人开始变得思维混乱起来。
   
    我从那人家出来,就看见我靠在墙边的自行车被一个穿西装的民工给骑走了,他远远的,在夏日的树影中慢吞吞地骑着。我知道我是赶不上他了,自从小她去了国外,给我留下这辆锈迹斑斑的自行车以后,十年来,包括赶公共汽车在内,我就再也没有抬腿跑过二十米以上的距离。
   
    那个民工在痴呆或者沉思中骑走了我的自行车,实际上,以我的视力,根本就看不清他的神情。我目送他远去,令我回忆了一小会儿那辆自行车的车主。她的屁股、手肘和耻骨。要是说实话,我根本就记不起来她的身体留给我的任何感觉,就是我曾经对自己说,我会记一辈子的那种触觉。强烈的肉欲大约会在我身上滞留一到二年,随后缓慢地递减,虽然缓慢,但每一次都递减,直到变成真正的肉欲,而毫无记忆。
   
    偷自行车的人带给我的失落唤起了自行车主带给我的失落。这是她抛弃我时,遗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我想到,无论是她本人还是她的东西离开我,都会令我生出一丝身体的遗憾。
   
    我还会在某个地方再见到这辆烂自行车,我想是在我的回忆录里,名字我已经想好了,《自行车》。这个书名我要乘早就发布出去,我不知道一个书名在世上游荡会发生什么事情。
   
    我要写的这个电影剧本有一个从别处搜刮来的名字,《浮世之爱》,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名字,我是意思是一部不可能的电影。我想着我的这个名字,一个人激动地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站了很久。”
   
    这差不多就是他写的东西的概要。我没有在他的书中找到太明显的你。你想知道我母亲对他的评论吗?
   
    “他比我想象的要高大一些,也比我想象的要愚蠢一些。”
   
    你认为她这是在说我父亲吗?
   
    好好在纽约呆着吧。
   
    从那位令你咬牙切齿的拉什迪的小说中抄句话给你:“如果你真心想摆脱外国人的身份,就不要一副失根兰花的模样。好吗?我们都在这里。都在你面前。你应该成熟地认识此时此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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